微信咨询
在线咨询 微信即时沟通
微信二维码 扫码咨询 微信扫一扫咨询

世界各国撤销“未使用”注册商标申请有哪些规定?

 

世界各国撤销“未使用”注册商标申请有哪些规定?

商标注册成功后,商标专有权并不能保证持续有效,可能会遭遇被撤销或者无效,也可能未按时续展而无效。同时,当商标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商标,因存在在先商标而驳回时,申请人为了能获得授权,就会采取以下措施来克服阻碍商标:

1、在相似度不是太高的情况下,通过复审方式争取获准注册。

2、相似度高的情况下,通过对阻碍商标提出撤销或者无效申请,让阻碍商标不再成为阻碍。

一般情况下,各国商标无效或者撤销申请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其中有一条规定是: 无正当理由,商标注册后连续几年没有在当国实际使用,任何人都可以以“未使用”为由提出撤销申请。这一规定可以将闲置商标资源及时释放出来,提供给更需要的人。

今天我们就来讲讲世界各国以“未使用”为由提出撤销申请有哪些规定?

一、什么时候可以提出?

1、无正当理由,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。最早提出撤销申请时间为注册日起满3年的次日。如: 中国、日本、韩国、菲律宾、美国、马来西亚、泰国墨西哥等国家。

2、无正当理由,商标注册后连续5年未在该国实际使用。最早提出撤销申请时间为注册日起满5年的次日,如:巴基斯坦、朝鲜、柬埔寨、欧盟、印度、越南、瑞典老挝、阿联酋等国家。

3、无正当理由,商标注册后连续1年为在该国实际使用。最早提出撤销申请时间为注册日起满1年的次日。如: 尼泊尔

4、无正当理由,商标注册后连续2年为在该国实际使用。最早提出撤销申请时间为注册日起满2年的次日。如: 加沙和约旦

综上,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提出“未使用“撤销申请的时间是注册日起满3年或者5年。

二、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?

商标注册部门。很多国家撤销申请属于行政程序,都由商标注册部门受理。如:中国是向中国商标局提出申请、日本向日本特许厅申请、柬埔寨向柬埔赛知识产权部提出由请。

2、法院。有一些国家撤销或者无效申请属于诉讼程序,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。如阿富汗、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、阿根廷、伊朗、韩国等国家

3、法院或者商标注册部门均可。如: 孟加拉、不丹、新加坡等国家

中东大部分的国家都是向法院提交撤销申请,而亚洲大部分国家都是通过商标注册部

门提交撤销申请。

三、什么人可以提出申请?

无正当理由,注册商标连续几年不在当国实际使用,任何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销申请。

四、其他规定

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有“未使用“撤销程序。如:

1、蒙古国并未对商标注册成功后的实际使用作出要求,因此无法以”未使用“为由提出撤销由请。

2、 还有的国家本身没有撤销制度。如一些英国联邦成员国,无自己的商标体系及商标法律,就没有撤销程序,若遇到商标侵权,只能向当地法院提出上诉。

综上所述,以“未使用“为由对注册商标提出撤销申请,是解决冲突商标的一种途径,但也不能乱用。撤销申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,还需要依据当国的相关规定按需提出申请。

 

 

 

需要人工咨询申请指导?

联系我们,获取属于您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方案

立即免费咨询 返回疑难问答